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重要講話指示精神,努力踐行“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”的發展理念,認真落實水利部、省河長辦關于河湖“清四亂”的工作部署,日前,市委書記、總河長陶方啟簽發2020年第1號總河長令,持續深入推進河湖“清四亂”常態化規范化。
總河長令要求,各地各部門在切實落實屬地責任、強化協調聯動的基礎上,將河湖“清四亂”作為河湖長制的重要任務和河湖管理的日常工作,建立健全市級負總責、縣鄉級落實、水利部門牽頭、各部門協同的工作機制,以更堅決的態度、更大的工作力度,扎實推動河湖“清四亂”深入開展,確保取得實效。
總河長令強調,全市“四級”河湖長要切實履職盡責,以河湖“清四亂”為重點開展專項巡查,做到全面覆蓋、不留死角、不留空白,突出整治涉河違建、非法圍河圍湖、非法堆棄和填埋固體廢棄物等重大違法違規問題;要結合鄉村振興戰略等工作,推動農村河湖垃圾亂堆亂放、違法種植養殖等問題解決,持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。
總河長令指出,要善于總結分析既往河湖“四亂”問題,結合當地實際,針對性制定排查方案,實現靶向出擊。要做到及時發現、及時處置;應改盡改、立行立改,實現問題動態清零。各級河長辦、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發揮好督查暗訪等監督方式作用,對延期整改、整改不到位等問題,要復核銷號、抽查檢查,確保整改到位,深入推進河湖“清四亂”工作常態化規范化。